郑州轻工业学院产业与技术创新研究中心
研究人员聘用管理制度
为了进一步加强郑州轻工业学院产业与技术创新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的管理工作,为科研和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;
第一条 本中心为郑州轻工业学院直属的校级科研机构,配有专职的科研编制和必要的行政及资料管理人员。
第二条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。中心主任由校长聘任,其主要职责是:实施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;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:负责聘任副主任以下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;负责日常管理工作,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;负责向学校科研处、主管校长和主管部门及教育厅汇报工作。
第三条 中心下设办公室,主要负责中心学术研究的组织协调和行政日常事务,具体工作包括:为驻研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提供后勤服务;具体组织国内外学术会议及各种研讨活动;负责制定实施研究培养计划;负责编写工作简报、成果简报、学术会议备案报告、统计年报等;负责中心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。
第四条 中心研究人员实行聘任制,由中心主任根据研究项目要求,在国内或国际上竞争招聘。专兼职研究人员必须遵守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证基本研究时间:专职研究人员驻研究中心研究工作时间,每人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;校内外兼职研究人员驻研究中心研究工作时间,每人每年不得少于2个月。
第五条 中心根据研究方向聘任学科方向带头人,带头人在研究人员集体推荐下由中心主任聘用。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本学科方向的日常学术研究活动,并对中心研究费使用及新聘研究人员有建议权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郑州轻工业学院产业与技术创新研究中心
2017年5月